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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电动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8-22 21:00来源:作者:张掖市总工会

关于全市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电动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

近期,张掖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旨在通过加强源头管理,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与火灾风险,这既是守护千家万户安宁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务实之举。公职人员作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城市文明的践行者,理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动全社会形成“安全骑车乘车、文明参与交通”的氛围。特倡议如下:

一、把好购车关口,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请广大干部职工在选购电动车时,务必认准符合国家标准且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车型,不轻信“无需挂牌、无需驾照”等虚假宣传。购车时索要正规发票和合格证,了解注册登记和投保要求,坚决抵制非标车,杜绝改装加装、违规提速、增容电池等行为,从源头上守好安全底线。

二、严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骑行“排头兵”。驾驶电动车出行,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驾乘人员全程佩戴安全头盔,按车道行驶,悬挂合法号牌。服从公安交管部门管理,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学法守法,以文明出行的实际行动彰显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三、发挥示范作用,做好安全理念“传播者”。请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向家人、亲友及身边群众宣传电动车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劝导其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电动车和改装车辆;教育子女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上路,不使用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接送孩子,把文明交通理念融入家庭、传播社会,推动形成共享共治的安全格局。

安全重于泰山,文明始于足下。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遵守电动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用规矩守护平安,用文明点亮城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张掖贡献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坚实力量!

张掖市公安局

张掖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管理:   张掖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