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山丹县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狠抓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全年为17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01.64万元。
该县全面落实省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十项”制度要求,充分利用“开具无欠薪证明”和“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两项前置条件,坚决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对欠薪案件早预防、早化解。同时,充分发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置优势,始终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推动民生工程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联合住建、水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在建工程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2018年全年共筹集政府应急周转金50万元,督促45户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51.11万元,为17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01.64万元。
管理: 张掖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