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让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春节前职工权益保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各用人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核算并发放职工工资、加班费及奖金,严禁任何形式的拖欠、克扣行为。重点保障工程建设、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程建设领域须严格落实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各用人单位应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履行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杜绝不签、漏签、代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特别是新就业形态领域,应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清晰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基本权益事项。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节前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用电、消防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并做到闭环整改。应为职工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高危岗位安全培训,严禁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同时,应关注职工身心健康,适时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
四、畅通职工维权渠道。各用人单位应主动排查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及时回应职工合理诉求。市总工会将进一步深化“工会+人社+司法+法院”联动维权机制,依托12351职工服务热线及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如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理性维权。
张掖市总工会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管理:
张掖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