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春风送暖,万象更新。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谨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女职工致以节日问候!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现就进一步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提示如下:
一、完善女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构建生育支持体系
用人单位应当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纳入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明确女职工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享尽享。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生育支持措施,如为生育女职工提供弹性工作安排、哺乳期灵活考勤、返岗适应培训等,帮助女职工顺利度过生育期、平稳回归工作岗位。
二、筑牢女职工劳动安全防线,强化特殊时期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建设,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不足100人的单位应当设置简易母婴设施或就近协调共享资源。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疾病、乳腺疾病检查,保障女职工身体健康。
三、规范女职工用工管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评优、培训等环节,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设置性别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育等内容。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随意降低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建立健全职工申诉渠道,及时处理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投诉和纠纷。
四、关注女职工职业发展需求,激发巾帼建功活力
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女职工职业成长,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为女职工提供平等的培训、进修和晋升机会。鼓励女职工参与技术创新、技能竞赛和管理岗位竞聘,激发女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女职工进入管理团队和关键岗位,发挥女职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
五、防治职场性别歧视和骚扰,维护女职工尊严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制度机制,明确投诉受理机构、处理程序和惩戒措施,畅通女职工维权渠道。加强反性骚扰宣传培训,营造相互尊重、平等包容的工作氛围。对发生的性骚扰行为,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保护受害人隐私,依法依规追究行为人责任。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用人单位如有疑问或需要指导服务,可联系当地工会组织或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让我们携手同行,用心用情关爱女职工,为女职工创造更加公平、安全、温暖的职场环境!
张掖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管理:
张掖市总工会